兵臨城下 发表于 2012-8-7 22:55 全显示 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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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几个后半节司法程序中明显的硬伤: 1、不可能动武警的,这事与武警半毛钱关系也没有,明显是公安管辖; 真的动了武警,就不可能是领导一个电话能推迟的了。 2、东城区法院是基层法院,上面是北京市第一/二中级法院(东西为界),再往上是北京市高级法院(省级)。 3、一切可能涉及死刑的案件至少是中院审。 4、死刑立即执行必须层层上报至最高法院复核,不可能从法庭直接推出去的。 5、注射死刑——当年胡长青申请都没批准,要到成克杰这个级别才是注射的。 …… 最好改下吧,这种硬伤实在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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